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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机构先行 旨在“去地方化”

2014年12月29日 19:38 来源于 财新网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12月28日,最高法院第一、二巡回法庭庭长任命公布,上海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挂牌。新一轮司法改革机构先行。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认为,上述改革旨在实现司法“去地方化”

  【财新网】(实习记者 钟馨)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刘贵祥为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为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此外,四位巡回法庭副庭长也同时获得任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落地实施。

  两个巡回法庭的庭长均由最高法院副部级专委兼任。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巡回法庭将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12月29日,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深圳,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沈阳。两个巡回法庭将于2015年初受理、审理案件。巡回法庭的法官来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各业务庭选派,按一定时间轮流派驻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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