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12月31日消息,上午《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意见,规定明确企业需裁减人员,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除法律规定的禁止裁员的情形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被裁。
以下为通知全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行为,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我部研究起草了《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