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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核指标清理 央地说法做法不一

2015年02月27日 08:17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法院重申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但在2015年省级人大会议上,法院工作报告仍涉及至少40项审判质效评判指标,结案了事率、进京信访比等在列。专家认为最高法院此举是法院去行政化的实质措施,应建设以程序法为中心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财新网】(实习记者 单玉晓)违背司法规律的司法考核指标将被清理,但中央与地方的说法做法并不一致。2月26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重申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取消任何形式的排名排序做法。

  在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部分,《意见》明确,将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强化法定期限内立案和正常审限内结案,建立长期未结案通报机制,坚决停止人为控制收结案的错误做法。依托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发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服务、研判和导向作用。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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