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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火电等环评审批权下放至省

2015年03月18日 15:03 来源于 财新网
未来,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的环评审批权,由环保部下放至各省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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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孔令钰)3月18日,环保部在网站上发布公告《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调整环评建设项目目录。

  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的环评审批权,由环保部下放至各省环保部门。

  竣工环保验收,同样依照该目录执行,已由环保部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在验收时,则是环保部委托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验收。

  根据该目录,目前由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包括:跨界河流水利工程、核电站、新增年产120万吨以上煤矿、跨界油气管网、新建机场、特大型主题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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