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永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永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23日,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永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郭永祥,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永祥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秘书长、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省文联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