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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佳英)药品价格改革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即将落地。此前反复讨论的取消政府的药品定价政策即将启动。
5月5日中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了上述消息。《通知》指出,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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