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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讯】发改委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改革仍未完成

2015年05月05日 20:46 来源于 财新网
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自6月1日起取消。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药价放开后,绝大部分药品市场交易价格不会上涨。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看来,改革之路只走了一半,下一步应当把医保机构纳入价格谈判机制,作为“买方”的医保机构为患者用药部分“买单”,参与药品价格谈判才更合理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佳英)药品价格改革的一项实质性举措即将落地。此前反复讨论的取消政府的药品定价政策即将启动。

  5月5日中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了上述消息。《通知》指出,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此稿为财新网健康频道“无恙”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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