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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赵晗)发改委等部门发文取消绝大部分药品零售价的限价,药品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在今日召开的第二十七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应牵头制定政策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要求,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对改革方案进行解读。他表示改革后并不意味着发改委不管了,“放后面还有管的意思在里面”。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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