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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限价非不管 多项新政即将实施

2015年05月13日 16:59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表示,将由社保部和卫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要共同制定医保对医院的支付标准,内容还是未知数,但这份新规定“对今后药品价的影响很大”,计划将于2015年9月底前出台,过渡时期医保基金暂按限价政策支付
2008年8月,北京,一家药店。 张恺欣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赵晗)发改委等部门发文取消绝大部分药品零售价的限价,药品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在今日召开的第二十七届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应牵头制定政策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要求,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司原司长李镭对改革方案进行解读。他表示改革后并不意味着发改委不管了,“放后面还有管的意思在里面”。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决定从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此稿为财新网健康频道“无恙”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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