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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注销律所被判违法

2015年05月23日 08:53 来源于 财新网
长沙中院审理认为,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司法厅可以注销律所执业证书,但不能直接作出注销律所的决定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司法厅是否有权注销律师事务所?湖南给出否定答案。近日,长沙中院审理认定,湖南省司法厅注销强晟律师事务所的决定,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当撤销。

  在(2014)长中行终字第00375号行政判决书中,长沙中院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厅可以做出注销律所执业证书的决定,但注销手续应由律所自身在履行法定程序后申请办理,司法厅不能直接作出注销律所的决定。

  在跟湖南省司法厅的诉讼中获胜,让湖南强晟律师事务所主任喻国强也颇感意外。此前,二者之间的“较量”已历经几个回合,皆以他的失败而告终。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卿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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