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正式启动。
改革分两步走:在深圳全市基层法院管辖范围内,自2015年6月30日起,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盐田法院集中管辖;自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行政案件全部由盐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法院原本内设行政庭审理此类案件,过去长期受到各种力量牵制。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有利于法院独立审判案件。
深圳最初提出的规划是:原来由其他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逐步集中到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而原来由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