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有偿补课屡禁不止 教育部明令整顿

2015年07月07日 22:17 来源于 财新网
日前,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重申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但学者认为,治理有偿补课,需要配套的措施还包括提高教师待遇、设计合理化的评价机制等,否则“一个禁令不能解决”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瑞垚)近日,教育部再次发文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这是继2008年教育部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2014年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之后,官方又一次明令禁止有偿补课。

  7月6日,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有偿补课”规定了六条禁令:

  第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邵超
Loading...

评论区 0

登录后发表评论得积分
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观点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

    暂无数据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