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瑞垚)近日,教育部再次发文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这是继2008年教育部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2014年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之后,官方又一次明令禁止有偿补课。
7月6日,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有偿补课”规定了六条禁令:
第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