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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访民敲诈政府”案二审发回重审

2015年07月18日 18:05 来源于 财新网
政府曾支付60万元“社会救助金”换农妇冯改娣息访罢诉,一审裁定其犯“敲诈勒索罪”,做出11年重刑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原裁决部分事实不清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上诉半年多后,农妇冯改娣终于等到好消息: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其犯敲诈罪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52岁的冯改娣,河南内黄县人。据冯改娣自述,2008年8月初,其与邻居国税局职工焦书民发生纠纷,焦两次带人到家中闹事,将其女吓得精神恍惚,从此种下癫痫病病根;她到国税局反映,又被该局职工殴打。冯改娣认为,公安机关出警不力,处事不公,从2010年4月开始,先后到内黄县委、郑州和北京上访。

  (参见《财新周刊》2015年2月16日文章《“勒索”政府的访民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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