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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9年前杀人案再审 五被告沉冤得雪

2015年07月18日 21:51 来源于 财新网
两名关键证人到庭翻证,称当年受警方刑讯逼“证”。再审判决指出,此案现有的客观性证据“无一指向五原审被告人”,“原判据以定案的五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真实性不能确认”

  【财新网】(记者 郭清媛)7月17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张云、张虎等5人故意杀人案再审开庭宣判:被指合伙劫持杀害17岁未成年少女的张云、张虎、张达发、许文海、吴敬新等五人,原审判决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张达发、许文海在另一案件中的抢劫罪维持。

  1996年6月4日,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王庄村17岁女青年刘某被害。1998年12月23日,阜阳警方成立专案组,在不到40天内迅速破案,同村村民张云、张虎、吴敬新、张达发、许文海先后被抓,并对案情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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