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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8月19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正局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戴海波简历
1984.08—1993.03,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第二教学部副主任、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1988.07上海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共青团上海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
1993.03—1995.09,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市少工委主任(19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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