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出台 不许出现卖粮难

2015年11月12日 15:03
《考核办法》明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详细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落实地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在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粮食需求一定时期内刚性增长和粮食供求长期处于紧平衡的情况下,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就是建立并逐步完善考核机制,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全面加强本地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