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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延寿杀警越狱案一审宣判 两死一无期

2015年11月13日 14:54 来源于 财新网
脱狱案相关责任人尚在审理中
高玉伦、李海伟、王大民。 视频截图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11月13日上午,黑龙江延寿“9.2杀警越狱案”在哈尔滨中院开庭宣判,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死刑,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

  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高玉伦、李海伟、王大民杀害一名监管民警,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后逃脱。三人皆为延寿县人,其中高玉伦为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待复核,其他两人亦身负重罪遭指控待判。

  越狱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将三人列为A级逃犯并悬赏每人15万元进行追捕。哈尔滨市公安局调动1.5万名警力参与抓捕,并出动警用直升机。9月3日和4日,李海伟和王大民相继在延寿县被捕。9月11日,最后一名越狱者高玉伦被警方抓获。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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