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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故逾四月 安监总局称仍在调查中

2015年12月15日 16:19 来源于 财新网
安监总局官员回应调查时限问题表示,“事故调查的法定期限为四个月,但技术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015年8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数千辆车和后面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大楼在爆炸中被毁。 王攀/财新记者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pzawEtK2](https://a.caixin.com/pzawEtK2)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12月15日,距“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四个月后,在“两高”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称,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中。

  邬燕云表示,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有些事故原因要进一步查清、责任要进一步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经国务院批复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73人遇难,大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对于天津爆炸事故调查的时限问题,邬燕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事故调查的法定期限是四个月,但是技术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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