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卢增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6年02月25日 18:54
被告人卢增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卢增荣(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近日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增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卢增荣,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卢增荣利用其担任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厅长、福建省信息化局局长、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版面编辑:刘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