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龙网消息,3月31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据华龙网消息,3月31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伟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请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