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随着反腐的深入,职务犯罪举报人面临的危险越来越多,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屡有发生。针对这一现象,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十种情形及后果,其中包括违反规定辞退、开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等隐性报复行为。
司法实践中,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对举报人进行隐性报复较为常见,如下岗、转岗、解聘、不予晋升、停发奖金等,此类报复由于与企业或者机关正常的制度规范和内部管理权限相关,往往难以认定。对此,《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十种通过显性或隐性方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