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财新记者获悉,昨日(4月8日)中午,湖北恩施市鹤峰法院走马法庭50多岁的法官骆同力,在家中被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泼汽油纵火烧伤。骆同力双手和腰部被烧伤,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鹤峰法院副院长杨进东告诉财新记者,4月8日中午1点多钟,骆同力法官下班后,在妻子开的小门市部中,被当事人泼汽油烧伤。该门市部也被烧毁部分货物,但是损失不是很大。关于骆同力的伤情,杨进东表示:“骆同力的双手被烧伤,腰部也有一些受伤。但情况不是很严重,没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