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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不少于1/3贫困县可试点统筹使用涉农资金

2016年04月22日 17:17
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意见》提出,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哪些贫困县将成为试点?可以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有哪些?试点开展有哪些保障?详细如下:

  1、哪些贫困县将成为试点?

  ——2016年,各省(区、市)在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优先选择领导班子强、工作基础好、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贫困县开展试点。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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