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因“乔丹”等系列商标争议,NBA巨星迈克尔·乔丹将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公司)告到最高法院。4月26日,最高法院开庭合并再审这系列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中的10件案件。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案件未当庭宣判。
迈克尔•乔丹系美国NBA明星。乔丹公司则是中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其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2000年更名。2002年,乔丹公司注册了目前在国际分类第25类、第28类等商品或服务上拥有的“乔丹”、“QIAODAN”系列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