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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访民“妨害公务”案二审发回重审

2016年05月08日 11:43 来源于 财新网
河南访民张淑平,一审被判妨害公务罪,二审法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重审。律师称此做法值得肯定,但依法应直接改判

  【财新网】(实习记者 罗国平)妨害公务罪被逮捕近一年半后,河南访民张淑平案迎来转机。近日,河南许昌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张淑平是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人。2014年10月,张淑平赴京上访;10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程某某、许昌市魏都区政法委工作人员王某等人,“受单位指派”赴京对张淑平进行劝返时,与张淑平发生撕扯。因此,张淑平被控妨害公务罪,由许昌市公安局北大分局逮捕。后魏都法院认定张淑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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