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全国首例!深圳一律师因开庭未穿律师袍被训诫

2016年05月27日 18:29 来源于 财新网
系中国首例处罚未穿律师袍律师案件,有律师认为律师袍规定未征得多数律师同意,并称法治的核心应在于实现实质上的正义,而不应在形式上设置榔头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 实习记者 朱江)随着全国首例出庭未穿律师袍律师被处分事件浮上水面,律师袍再引争议。

  财新记者获悉,因律师张静煜出庭时未穿律师袍及佩戴徽章,近日,深圳律师下发处分决定书,对张静煜律师处以训诫处分,并要求其向律协交纳案件查处费一千元。律师张静煜认为,“该处罚不近情理,已申请复查。”

  被处罚的张静煜是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她告诉财新记者,对处罚决定不服,深圳律协的处罚程序和调查事实存在明显错误更有失公平,已向广东省律协申请复查,要求依法纠正深圳律协的决定。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