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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 雷政富减刑10个月

2016年06月07日 20:39
重庆不雅视频案落马厅官雷政富因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十个月
2013年6月19日上午,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财新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雷政富犯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对雷政富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此前判决中,雷政富刑期至2026年1月31日止。

  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26日公开的裁定书显示,执行机关建议称,罪犯雷政富能认罪悔罪,听管服教,遵规守纪,劳动改造较好,认真学习,有悔改表现,提请减刑一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对减刑建议无异议,减刑幅度由人民法院裁量。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雷政富在服刑期间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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