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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政富一审获刑13年 赵红霞缓刑两年(更新)

2013年06月28日 12:41
雷政富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当天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肖烨有期徒刑十年,判处被告人赵红霞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3年6月19日上午,重庆市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宣判。雷政富因受贿316万余元,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雷政富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另据新华网重庆频道消息,6月28日下午,肖烨等人敲诈勒索案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版面编辑:路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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