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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中石油中海油三高官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2016年06月26日 20:00 来源于 财新网
三名副省部级高官分别是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宜林、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杨华;事涉违规购买北京金湖度假村,共花费公款9.497亿元
中共孝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登载文章,通报集中学习《关于徐福顺、王宜林、杨华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 图自孝感市纪委官网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徐福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宜林、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杨华,近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被中央纪委通报。多个地市区级党委、纪检部门、机关单位召开会议,传达和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徐福顺、王宜林、杨华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各地的会议新闻稿中不同程度地披露了上述内容。徐福顺、王宜林、杨华三人均为副省部级官员。

  中共孝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6月17日发布的《市外侨旅游局集中学习贯彻中纪通【2016】6号文件精神》一文披露,徐福顺、王宜林、杨华的主要问题是:在党中央持续高压的态势下,依然多次公款吃喝,提供高档酒水和香烟;并未报国资委审批的情况下,违规购买北京金湖度假村,共花费公款9.497亿元。多地新闻稿显示,《关于徐福顺、王宜林、杨华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又被称为中纪通【2016】6号文件。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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