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日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车俊同志任浙江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李强同志不再担任浙江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完)
附:车俊简历
1973年02月至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长丰县东方红公社知青、团委副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三和公社党委书记、杨公区委副书记。
1979年12月至1988年02月,任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院党组成员(其间:1981年7月至1984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法律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