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郑丽纯)深圳将遴选一家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委托其统一采购公立医院临床常用药品。7月1日,深圳卫计委下发《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上述内容。
这是继2012年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后,深圳再次推进药品采购改革,压缩药品流通环节,意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方案》提出,深圳将委托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下称集团采购组织)进行“带量采购”,组织定点生产、定点采购、谈判议价。试点运作期设为一年,集团采购组织将不得直接参与《集团采购目录》内药品的生产和配送服务,并且需承诺:试点期内委托集中采购的药品总费用,比2015年在广东省采购平台上采购同等数量品规的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