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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莫因发生洪涝就将“海绵城市建设”一笔抹杀

2016年07月07日 23:29 来源于 财新网
城市景观学者李迪华认为,对于极端强降雨造成的灾害损失和应对方案,必须要冷静分析,不可就此对海绵城市建设横加指责。他认为,长期不断的“围湖造地”,占用了洪水的“家园”;发生内涝,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物归原主”

  【财新网】(记者 徐和谦)从2013年中央城镇化会议提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以来,海绵城市建设的概念不断升温。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更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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