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实习记者 官予欣)“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对于关键岗位的涉案科研人员,尽量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于科研单位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一般不予以查封、扣押、冻结。”7月14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办案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五个界限”。其中对于身兼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特别是学术带头人,区分其科研人员与公务人员的身份,特别是要区分科技创新活动与公务管理,正确把握科研人员以自身专业知识提供咨询等合法兼职获利的行为,与利用审批、管理等行政权力索贿受贿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