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人事观察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刘水生因违纪去职

2016年07月26日 11:53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曾任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局长;中国人大网显示其因违纪被责令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刘水生因违纪去职。资料图片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 综合报道)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刘水生因违纪去职的消息,获得官方低调证实。

  中国人大网6月初发布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显示,由江西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原成员刘水生,因违纪被责令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6年2月23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水生的代表资格终止。

更多稿件参见近期人事观察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