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葛明宁)7月29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下称《条例》),鼓励经过培训、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倾向于保护主动施救者的权利。
《条例》对施救者是否具备相应技能进行了区分,鼓励具备技能的市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他市民应当立即拨打“120”电话,可以在“120”调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财新网】(见习记者 葛明宁)7月29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下称《条例》),鼓励经过培训、具备急救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倾向于保护主动施救者的权利。
《条例》对施救者是否具备相应技能进行了区分,鼓励具备技能的市民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他市民应当立即拨打“120”电话,可以在“120”调度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紧急“救助”,也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开展紧急救助。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