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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户改支出负主责? 国务院:发达地区

2016年08月09日 13:0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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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利益结构框架基本保留:经济发达地区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负主体责任,依靠自有财力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中央财政则根据其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人数等因素适当给予奖励;确保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财力不因实施 “人钱挂钩”政策而减少

  【财新网】(记者 汪苏)多年来,户籍改革难以突破,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之间财权和事权未厘清是关键障碍。十八届三中全会曾明确,“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这之后,央地事权、财权关系进入新调整期。日前,国务院明确,落实东部发达地区和大型、特大型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体责任。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近三年后,刚刚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可视为央地、地方之间博弈后,对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户籍改革支出责任的框架性意见。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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