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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单月同比上涨3.5% 家困可获补贴

2016年08月17日 17:1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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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该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即可启动对困难家庭的价格补贴

  【财新网】(财新记者 石睿)针对困难家庭价格临时补贴的启动条件有所调整,增强了补贴对物价变动的敏感度。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提出,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该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即启动价格补贴。

  此前,当 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4%之间(具体由各地结合情况自行确定),或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才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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