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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原副省长徐钢被控受贿1977万余元

2016年09月22日 13:11
被指直接或通过其妻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977万余元,其当庭认罪悔罪,法庭择期宣判
2012年1月5日,福建泉州,时任泉州市委书记徐钢。 海风/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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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6年9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徐钢受贿一案。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3年,被告人徐钢利用担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福建省交通厅厅长、中共泉州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福建新恒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16个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干部职务晋升和调整、银行揽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14年,徐钢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余娜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7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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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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