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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支持非公有经济多渠道投融资

2016年10月24日 15:38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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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区分正常的借贷行为与利用借贷资金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最高法同时要求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宁波一私营文具企业车间。 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昱倩)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 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涉民间投资民事商事案件审理和执行原则进行了规范。《通知》共八条,其中提出要妥善审理融资纠纷案件,区分正常的借贷行为与利用借贷资金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既要依法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犯罪,又要保护合法的借贷行为,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月17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接受《学习时报》专访时披露,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2889起,涉案金额1581亿元,参与集资人数约87.7万人,总的来看各项数据仍处于历史高位。其中,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新发案件金额占全部涉案金额的比重接近60%。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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