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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专委会:地方部门无权限制网约车户籍

2016年10月24日 17:14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网约车:隐患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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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就网约车新政发声,认为地方交通委员会无权对平台公司、驾驶员、网约车辆等,新增纳税、户籍、本地驾驶证、本地号牌、车辆排放标准、轴距及终端设备等行政许可条件

  【财新网】(见习记者 黄子懿)距离网约车新政施行还有一周多的时间。在各地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相对宽松,要求司机持有居住证,北京、上海则要求司机具有本地户籍,引起巨大争议。

  近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就此发声,认为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无权设置减损相关利益主体权利的网约车准入行政许可。并且,各地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的合法性同样有问题,并存在与《反垄断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冲突的问题。

责任编辑:汪苏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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