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孔晓琦)“小官巨腐”再添新案例。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烈山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大伟因犯贪污罪、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数罪并罚,被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3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11月19日的《人民法院报》披露了这一消息。
这不是刘大伟第一次出现在媒体上。此前,中央纪委、央视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六集《拍蝇惩贪》曾将刘大伟作为“小官巨腐”的典型进行报道。财新记者梳理发现,“小官巨腐”案件近年来频频发生。有学者认为,小官的监督机制可能更不严密、更不到位,所以更有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