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杨栋梁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2489万元

2016年11月24日 17:42
2002年至2015年,杨栋梁利用其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天津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 849.409486万元
资料图:杨栋梁 图自东方IC

  【财新网】据央视新闻客户端11月24日消息,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受贿、贪污一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杨栋梁利用其担任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天津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政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 849.409486万元。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