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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辅案关键人黄健获刑10年

2016年12月16日 13: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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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占“干股”、不出资拿百万“利润分成”,收受贿赂1189万元。黄健当庭表示不上诉
财新记者获悉,2016年12月15日,这一系列案中的关键人物、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原董事长黄健受贿案一审宣判。

  【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半年前,广西教育厅、新华书店集团及广西师大出版社、广西教育出版社等单位10余名负责人涉嫌受贿落马,被调查者近30人,广西教辅圈大地震引发全国关注。(参见财新周刊报道“广西教辅地震” )财新记者获悉,2016年12月15日,这一系列案中的关键人物、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原董事长黄健受贿案一审宣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健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黄健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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