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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首虎”乐大克获刑13年 长期任职国安系统

2016年12月30日 16:20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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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后已有25省份“首虎”被判刑,尚未领刑的有北京吕锡文、天津武长顺、上海艾宝俊、宁夏白雪山、吉林谷春立、青海毛小兵
资料图:乐大克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 综合报道)2016年最后一个工作日,落马高官审判仍未停歇。继12月29日福建“首虎”徐钢领刑之后,12月30日,西藏“首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也收到一纸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法院12月30日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乐大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乐大克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了这一消息。

  该消息显示,鉴于该案的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郑州中院于2016年10月27日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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