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17年1月18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受贿一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邓崎琳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邓崎琳利用担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开展、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39.771588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邓崎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