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驻香港记者 杨砚文 记者 周淇隽)“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微博博主@Ah_cal早前一则博文近日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今日(2月8日)在香港媒体刊发声明,证实涉事博主名为李加和。声明称,吃穿山甲事件发生于2015年7月11日,考察团于7月10日结束访问返回香港,吃穿山甲事件纯属个人行为。
穿山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在涉事微博中,博主@Ah_cal当时写道:“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他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爱上这野味了”,并配有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