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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李嘉立案侦查

2017年03月17日 09:52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资料图:李嘉 视觉中国

  【财新网】据新华社3月17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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