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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法》修订 标准范围拟扩大至服务业社会事业

2017年04月26日 22: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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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法》施行近30年首次启动修改,拟扩大标准化范围、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赋予设区的市标准制定权和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
车同轨、书同文,贯穿生产生活多领域的《标准化法》实施近30年后启动首次修订。图自视觉中国

  【财新网】(实习记者 靳海莲 记者 单玉晓)车同轨、书同文,贯穿生产生活多领域的《标准化法》实施近30年后启动首次修订。《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正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审议,此次修法拟扩大标准化范围、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赋予设区的市标准制定权和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鼓励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向会议作说明时称,随着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现行《标准化法》确立的标准体系和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应当修改。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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