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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窃取个人财产信息50条即入罪

2017年05月09日 18:2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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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犯罪高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定罪量刑标准,重典治乱
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司法出重拳。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司法出重拳。5月9日上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三个罪名,进一步明确哪些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什么程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等。

  个人信息泄露日益严重,舆论持续呼吁加强个人信息立法及司法保护。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颜茂昆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几年来,公安司法机关查办案件时反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较为原则,不易把握,还另有法律适用问题存在认识分歧,影响案件办理,现实需要促使《解释》出台。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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